孤鸿泥爪
 
人生到处知何似?  应似飞鸿踏雪泥。  泥上偶然留指爪,  鸿飞哪复计东西!  十载岁月,深深浅浅的脚印已经模糊得如同雪泥鸿爪,遥不可及,渺不可及。茫不可及。  幸有博客加以记录,愿我将来的脚步,不再无知和浅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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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9 17:55:00
51、重要语文教育研究论著对“语文”的阐析:6
Post By:2008-8-6 11:19:00    Post IP:123.151.48.246

重要语文教育研究论著对“语文”的阐析:
     相较政治强权的要求,我更喜欢探讨学者们纯学术的研究,尽管他们会存着这样那样的偏见。且看王尚文之流怎样来把他们一一批判:
1、吕祖湘:语言文字说
  王的弟子评(大意):把语文解释为语言文字,就是人容易把语文理解为语言文字之学。在实践中,用语言文字之学来指导、框框语文教学,就很有可能上成文字课、音韵课、训诂课、校勘课等。语文可并不是教育言文字之学的课,而是学习如何理解和运用语言文字,所以,我们不能削足适履。
     这一评价,目前应该成了语文教学界的共识。
2、李海林:言语说
     李海林《言语教学论》:语文是言语,语文教学论要由彝语文为主体的本体论变为以言语为主体的本体论。
     李维鼎《语文言意论》:语文就是言语,语文教育就是言语教育,是通过听说读写等言语活动去学习听说读写的能力。
     “语文教学内容是以言语作品为主体,教学活动本身就是言语活动,教学方法则是言语活动规律性的反映和顺应,教学目的更是言语活动优化组合的必然结果,仍以言语能力为焦点。因此,从语文课的整体看,言语是其主要组成的共轭点。”
    言语派其他人的观点:余应源:“中小学语文第一位根本任务是培养学生的言语交际能力,而不是语言艺术能力。”(《再论语文教学科学化》)
     潘新和:“言语即是语文课程学习的内容构成,也是语文课程的目的指向。”(《语文:表现与存在》)
言语的具体内涵:
     李海林:言语最基本的含义是对语言的运用。
     李维鼎:言语是什么?作为行为,是言与意的转换。作为作品,是言与意的统一体,即转化后的成品。
     余应源:言语是个体运用民族语言的活动和结果。
     潘新和:言语指个人在特定语境中的具体的语言运用和表现。
他们的共识是:或指人运用语言的行为(言语行为),或指人运用言语的结果(言语作品),即:言语即语言运用。
     王尚文的弟子周文叶如是评判:
     言语比语言更逼近语文的本体,更贴近语文教学的实际内容。但事实上,书上书外,书面口语,都是言语。“可以说,在客观上将语文定位为言语,是为泛语文、非语文的现象做理论上的辩护。……就好像说人是动物一样,犯了定义过宽的逻辑错误。”因为言语形式所有学科的共同属性,而非语文课程的种差,这等于“什么也没说”(此段重点批驳余应源)
    针对潘新和“个人的语言组合”——“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老师和学生所说的和所听的不也是口头语吗?只要有听说读写的实践活动,就有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交流行为及其行为的结果,并且这些都属于个人的语言组合。显然,这些并非语文所特有。
   针对潘新和“汲取积淀于言语中的历史文化思想情感思维方式等内涵来增进自身的人文修养和综合学养”——保守一点讲,这一论断难道不也适用于所有人文学科吗?用潘新和自己的话来说,“用普遍性来界定特殊性,这岂不是一种逻辑上的混乱吗?……语文撑死也没这么大的胃口。”
   针对潘新和“一切”论断的表述——按照潘先生对言语的解释,那么,能否告诉我们哪一门学科不具有言语性?既然言语性的外延囊括了所有的学科,囊括了“一切人类的人文与科学上的收获,一切才能与智慧的结晶,”说语文课程的本质属性是言语性,岂不是比人文性更没有道理?
   周文叶如是总结:可见,言语并非语文课程区别于其他课程的差种,它不能用来表达对语文课程本质属性的认识。
 
姑且不论这样的总结是否令人信服,单单这段排山倒海的论述相比周写起来的时候就会感觉到非常过瘾。很可惜,我却不能与它发生情感共鸣,反而产生了观看郭松民在凤凰卫视上窜下跳地批判范美忠时心中升腾起的一样的厌恶。周文叶避重就轻的表述太强词夺理了!余应源、潘新和何许人也?是言语派的权威吗?显然不是!他们的表述一定有漏洞,因为言语派也是国外引进版,是国内的新生事物,表述的片面在所难。你可以批呀,但是要批你就批他们泰山北斗李海林的毛病,就像要批评“对语说”首先就要找王尚文的刺一样,余、潘并不是李的嫡系弟子,也没有和李共同出书,你找他们算什麽?一句话,好好读读《言语教学论》,然后针对林的偏颇提出异议那才是真正的学术能力,否则,首先就给人避重就轻之嫌!而且,如果针对周文叶的这段驳论,以此类推,很可能“对语说”也变得什么都不是了!
 
(待续)
posted @ 2008-8-29 17:55:00 鸿雁长飞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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