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在看美剧。从越狱到英雄,从CSI到迷失,乐此不疲。原先我是很不理解看电视剧的同龄人的。上学的时候,同学兼铁哥们的刘君就向我推荐越狱,还说自己被吸引得通宵不寐,什么是胶片机拍的云云,MTV的风格啦,电影的节奏啦,有鼻子有眼,神灵活现,一心要拉我下水。我嗤之以鼻,曰:连续剧那么长,把大好青春耗在这上面,惜乎惜乎!
后来做毕业论文的那段时间,忙得要死要活,真叫一个惨。论文定稿,等待答辩的日子,一时竟百无聊赖。刘君正好来家中串门,带来了英雄的DVD,供小弟打发时间。洒家亦是性情中人,不能二拂其好意,遂勉勉强强地看起来。谁知道一看就入迷,入迷就通宵,比起当年刘君有过之而无不及也。咱也是条真汉子,不久后见了刘君,立刻深刻检讨当年之言语冒犯之处,并刻录了后面的剧集回馈刘君,两人差点相拥而泣。
再后来,又补看了越狱,然后CSI,然后迷失,终于,彻底向编剧投降——曹雪芹草蛇灰线,编剧们不属于曹,佩服。
后来的后来,我像传教士一样,把老婆和身边的朋友一个一个拉下了马。喜欢美剧,已经成了我们理直气壮的口号。
美剧为什么好?为什么我们这些70年代到80年代的家伙如此喜爱?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