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话语重建与传统回归
朱学坤
在语文教育理论上,尤其在对汉语文的定位上,我们应该在传统语言理论和传统文论的基础上,重建我们自己的“话语”,回归我们的传统。
“语文是什么”,多年来,我们总想给一个一劳永逸的答案。因为这是语文的核心理论,若有谬误,将给课程实施带来无穷麻烦。经过反复争论和权衡,终于,新课标一锤定音:“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于是,语文界皆大欢喜,齐声称颂,以为大功告成,从此就天下太平了。可是,随着教学实践的深入,问题一个个出来了:语文的工具性和人文性到底指什么?语文课怎样上才能体现工具性和人文性?工具性与人文性又怎样才能实现统一?统一的标准在哪里?更为严重的是,这个定性还不能从理论上解决语文“教什么”的问题,因此,许多教师仍处在不知语文教什么的迷雾之中,教学中存在着大量的“非语文”、“泛语文”、“反语文”的非理性倾向。虽然新课标对课程目标和学习方式、方法等做了较好的论述,但与存在的问题比起来,这些亮点都显得黯淡无光了。
出现这么多问题,的确是始料不及的。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会这样?这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随着学习和研究的深入,我们终于清楚了,原来,是“工具性”“人文性”这两个“舶来品”与我们的“汉语文”格格不入!它们不是我们汉语文环境中土生土长的“乖乖儿”,我们的先人没有谁明确提出过它们,所以,用它们来诠释汉语文的特性,就显得特别的别扭,而且谬误迭出了。
“工具性”最早是由西方人提出的,古希腊亚里斯多德的《工具论》和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论语言的起源》都曾提到语言的工具属性。最为我国学人熟悉和信奉的是列宁《论民族自决权》中的“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斯大林《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中的“语言是工具,是武器,人们利用它来相互交际、交流思想,达到相互了解”的话语。其后,我国学者和政府颁行的语文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就接过了“工具论”的说法,奉为圭臬,再也放不下来。其实,工具性不是语言的本质属性。人是语言的动物,人具有语言性;而语言是人独有的天性,语言也具有人性,因此,属人性质才是语言的本质属性。而我们将这不是语言本质属性的“工具性”“拿来”作为汉语文的性质,怎么能不出问题?
至于“人文性”,虽然我国古代的《易·贲》“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中有“人文”一词,但这“人文”是与“天文”相对,指的是人世间的各种现象,与语文课程的“人文性”好像没什么关系。“人文性”来自于“人文精神”。“人文精神”也是从西方引进的概念,它本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打出的一杆鲜亮的思想旗帜,是体现那个特定历史阶段进程的进步文化思潮,用它来概括汉语文的特点,是否合适是值得研究的。当然,人文精神是人类共同的文明发展的结果,有一定的普适性,但它毕竟有其独特的历史渊源,用它来概括汉语文的特点,总给人以用西方观念来套的感觉。汉语文的特点还是应该从汉语语言学、汉语文章学和汉语文艺学的实际来考察,为什么一定要搬用西方人的概念?我国古代文论中贯穿始终的最突出的是“仁政”、“民本”思想,也就是“为民请命”、“怨愤著书”和“不平则鸣”的精神,它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坚毅不屈、顽强斗争的性格和先进分子的高风亮节、铮铮铁骨。从孔子的“仁者爱人”、诗“可以怨”,到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和“与民同乐”;从屈原的“长叹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感叹,到司马迁的“发奋著书”说和刘勰、钟嵘提倡的“建安风骨”;从李白的“济苍生”、“安黎元”的政治理想到杜甫的“三吏”“三别”的不朽之作,再到白居易的“救济人病,裨补时阙”;从韩愈的“不平则鸣”到苏轼的“言必中当世之过”,再到李贽的“夺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垒块”,这种追求先进理想的奋斗精神和反对压迫抨击黑暗的抗争精神,贯穿了我国古代文学创作和文艺思想发展的全部历史。这就是我国古代文论的主要精神和光辉传统,我们又何必一定要用西方的观念来概括汉语文的特性呢?
总之,“工具性”和“人文性”这两个舶来品都不是汉语文的内在属性,都是外在于汉语文的属性,外在于汉语文的属性当然不能“统一”在汉语文之内。人为地硬让它们统一是违反最起码的逻辑规律的。所以,“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是个想当然的假命题,从根本上是说不通的。听说读写的语文实践也证明了它们是离汉语文很远的东西。比如谁说话、写文章想到了什么“工具性”?谁又想到了要表达什么“人文性”?说话、写文章,首先想到的是用什么样的“言”来表达自己的心中之“意”——心意、情意、意见、意思、意图、意志、意愿、意念、意趣等等。这也就无怪乎教师们在教学实践中面对着这“两性统一”产生那么多的困惑和迷茫了。据说连“新课标”研制组组长
事实是,我们的汉语文不仅有自己的话语系统,而且还是那样的源远流长,繁富辉煌,蔚为壮观。我国古代虽然没有“语文”这一概念,古人说言论文,谈的虽然不是语文问题,而是哲学、文学、艺术、佛学、玄学等社会科学和文化现象问题,但都包含在语文的语言学、文章学、文艺学三大内容之中,都属于语文的范畴。对于语言,我国古人主要是从语意方面而不是从语法规则和逻辑规则方面来进行研究的。语意研究,是着重于语言是否能表现事物的含义、意义或意蕴的研究。为此,他们主要使用了“言”和“意”这两个概念。先秦以降,在长达二千余年的“言意之辨”中,虽然不同的人对“言”和“意”有不同的称谓,如“言”又称为语、文、辞、章、辞章,甚至还有体式、章法、结构的意思,但都是指言语的形式、言语的样式;“意”又称为志、理、义、思、道、神、旨等,但都是指言语的内容。“言”和“意”这两个范畴,在今天看来,真是简洁明快,包孕丰富,奥秘无穷,高妙无比。我们完全可以作如下理解:
一、言和意是汉语文的内在构成要素。众所周知,研究任何事物,探究任何事物的本质,都要从该事物的内在结构入手,都要从该事物的内在构成要素及内在关系入手,因为内在构成要素及其内在关系决定着事物的性能、面貌、内容和发展方向,决定着事物固有的、深刻的、一贯的和稳定的本质属性。那么,我们研究语文,探究语文课程的性质,为什么不从语文的内在构成要素入手呢?语文的内在构成要素是什么?从古人的无数论述中,我们得知就是“言”和“意”。如《庄子·天道》说:“语之所贵者,意也。”这里“语”、“意”相对,“语”最宝贵的是能表“意”,不能表“意”的“语”言是没有价值的。《吕氏春秋·离谓》说:“辞者,意之表也。鉴其表而弃其意,悖。”这里“辞”、“意”对举,而且明确表示“辞”是“意”的外表,只注重言辞这个“表”而丢掉了所表示的“意”,是违背常理的,这是十分精辟的见解。柳宗元《报崔黯秀才论为文书》明确指出,“道假词而明,辞借书而传。”其中“道”、“词”相对,“道”借助“词”来表明,因此“道”为主,“词”为次。刘知几在《史通·叙事》中要求达到“言近而旨远,词浅而意深。”其中“言”与“旨”、“词”与“意”都是相对的。宋代叶梦得在《石林诗话》中曾赞誉王安石之作“意与言会,言随意遣,浑然天成”,仍然是“言”与“意”并举。直到现当代,人们还是从言和意两方面研究文论。
